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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自建房房屋产权证(2002年8月28日后,在巿规划建设部门批建的房屋)
 
  2011-11-18 浏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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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在祖庙街道办事处属区域内的自建房(包括街道直属单位、农村集体物业、个人住宅);
2、领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街道房管所申请登记并提供有关资料;
2、房管工作人员对房屋实地测量;
3、由房管所审核加具意见报送禅城区房管局审批;
4、到街道房管所领取房屋产权证并交纳有关费用。
(三)申报资料:
1、计委批准建房的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私有自建房屋除外);
2、规划红线图或总平面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书或通知;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规划审批图纸(平、立、剖面图);
7、公安部门门牌证明;
8、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和用地批文复印件;
9、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10、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证书、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