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服务 > 办事指南 >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投诉处理
 
  2008-03-20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关闭

对群众一般性环境污染投诉的来信、来电、来访,在接信、接电、接访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例外)到现场调查。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者。对于处理难度较大的投诉,我所会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