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暂住证申请人请到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领取《暂住人员暂住资料信息采集表》,并按要求填写;
2、到“受理”窗口递交《暂住人员暂住资料信息采集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计生证原件待工作人员查验;
3、到“收费”窗口交费;
4、到“照相”窗口照相及录入指纹;
5、到“发证”窗口领取《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收费公示
收 费 项 目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收取对象
备 注
办理暂住证收费
工本费(纸质)
元/证
---
外来暂
住人员
治安联防费
元/月、人
2.5
粤价函[2003]41号
照相费
元/次
6
佛价[2006]179号
物价部门监督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