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
凡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暂住3天以上的人员,均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或事务,年满16周岁的人员,在3天之内申报户口登记,同时申领暂住证。
二、流动人员受雇于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由雇用单位、雇主负责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申领暂住证须提供的资料
1、填写暂住人员暂住资料信息采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计划生育证明(只限女性)。
四、持证人在暂住证有效期满后要求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到服务站办理换证手续;遗失暂住证或需要变更暂住证登记项目,持证人应当在3日内向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
五、办理暂住证的好处
(一)可入禅城区户口
根据《佛山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规定,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在我区有固定居住地(属自己或父母产权的房屋或属工作单位房产,并由工作单位分配安排居住的房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入户。
1.持有最近连续 7 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
2.持有最近连续 5 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缴纳5 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凭证;;
3.持有最近连续 3 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近3 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 5 万元凭证+缴纳近 3 年社会保险费凭证;
4.为佛山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二)可考驾驶证
凭办理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就可向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除外)。
(三)可买汽车入户
凭办理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就可在当地购买汽车并注册登记 (限 9 座以下)。
(四)子女就读可获政策性照顾
流动人员子女在当地学校借读的,家长可凭连续暂住 5 年的暂住证,向教育部门申请政策性照顾。
六、相关处罚法规规定
《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十四条第 (一) 项、《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 项规定,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的,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流动人员使用过期暂住证、遗失暂住证或者暂住证登记项目已变更的,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