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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2008-03-20 浏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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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祖庙街道管辖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业中介机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用工单位。
(二)带备资料:
1、新办用工登记手续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员工属本区户口的带《失业证》。
2、年审用工登记手续的:带到期的用工登记手册;员工花名册,员工属本区户口的带《失业证》。
3、办理程序:持以上有关资料到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即可。
4、收费标准: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每人每月9元(向用工单位收取)。
5、收费依据:粤价(2004)334号。